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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截止:9月8日)

作者: 新时代摄影网
发布时间: 2020-06-12
浏览量: 1241

    国摄影金像奖(简称“金像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摄协”)共同主办的摄影领域全国性最高个人成就奖。自1989年创办以来,已举办十二届,对于推动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和奖励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即日起启动申报、推荐工作。

第一条 组织机构

    1、中国文联、中国摄协设立金像奖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金像奖组织和评选的领导工作。

    2、组委会组建金像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委员自金像奖评委库中抽选产生,负责金像奖评选工作。

    3、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负责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第二条 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报参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申报参评,需经中国文联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品行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以明德引领风尚;争当时代风气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

    3、业绩条件:创作成果丰厚,知名度较高;作品具有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较高水准;作品在国内外知名媒体或展览中发表、展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4、往届获奖者申报条件:往届获奖者需间隔三届后方可再次申报参评,提交的作品和有关业绩材料必须是在上次获奖以后取得,并且在创作理念、题材、风格或技术、技法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提升。

第三条 奖项设置和材料要求

    1、金像奖设纪实摄影类、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类三个子项,总额不超过20名。

    2、申报材料要求:

        (1)纪实摄影类(总额不超过9名)
        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5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20-30幅)。作品必须图文结合,真实反映客观现实除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彩色图片可以整体转为黑白图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但应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2)艺术摄影类(总额不超过8名)
        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作品旨在表达拍摄者自身的审美理想,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参评此类的作品,如未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的,应在该幅作品的标题后标注“直接呈现”字样。

        (3)商业摄影类(总额不超过3名)
        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作品以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表现主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广告(含公益广告)、人像、时装、建筑、创意等方面内容,对其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参评此类的作品,至少需有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标准

        (1)作品规格均为:标准矩形(含3:2、4:3、16:9)照片长边长16英寸,正方形照片边长12英寸,宽幅等非常规比例照片面积不超过180平方英寸;申报作品均不得装黏连(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压缩文件长边为1920像素)。

        (2)摄影文稿:参评者需提供一篇阐述本人对摄影艺术思考或研究的文稿(2000-3000字)。

        (3)其它材料:参评者需提供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本人业绩和专业水平的材料(如作品获奖和参展的证书,个人作品集,在正式出版物发表的文章、作品,取得个人荣誉的证明等)。

    特别提示:在提供参评作品,纪实类参评者应同时提供中报作品的输出文件和相对应的原始文件;艺术、商业摄影类合成作品,务必使用参评者拥有著作权的影像元素,以备入选拟获奖人选后及时提供组委会进行审核、查验。

第四条 申报要求

    1、参评者均需填写统一格式的《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表》(可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下载),并提交《申报启事》要求的有关材料。

    2、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其中“申报表应提供具有签字盖章的扫描文件,出版物仅需提供封面及版权页的扫描文件(扫描文件格式为JPEG,压缩文件长边不超过1920像素)。

    3、每位参评者只允许申报一个子项。

    4、参评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的作品必须拥有独立、完整和无争议的著作权。

    5、评奖组织方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6、如参评者未提出退还申报材料要求,评奖组织方将不予办理退还申报材料事宜;参评者要求退还申报材料的,在颁奖活动结束后可与评奖组织方联系自行取回;如需办理邮寄,费用由参评者自理。

第五条推荐途径

    参评者均需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否则不予受理推荐部门或单位需在被推荐者的“申报表”上提出书面评价意见(500-800字)并加盖公章,通过中国摄协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由专委会主任签字,否则申报材料无效。

    推荐途径如下:

        1、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可以推荐本地区、本产(行)业的参评者。
        2、全国性摄影社会组织可以推荐本组织的参评者。
        3、中直系统各单位可以推荐本单位的参评者。
        4、中国摄协各专业委员会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评者。

第六条 作品公示

    拟获奖人提交的作品和材料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组委会将就有关争议作品或材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
 
第七条 奖励方式

    1、经公示后确认无异议的拟获奖人选,由组委会报中国文联审批后生效。

    2、组委会向社会统一公布各子项评奖结果,在同一时间组织举办一次性颁奖活动,向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

特别说明

    1、纪实摄影类参评者申报时未提交参评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参评者提供的作品和材料中如确实存在不符合《申报启事》要求和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的,组委会将通过有关程序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取消的获奖名额不再增补。

    3、被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者,组委会将视不同情形和程度,做出批评、通报、禁上参评等相应处理。

    4、本细则解释权归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

邮编:100007

电话:010-65141477

邮箱:cpa3jx@126.com

联系人:梁克伟   郭子瑞

(注:请在邮件正面右上角注明“金像奖申报”字样)

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表


(点击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问与答

    经中国文联同意,备受关注的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即日启动申报工作。根据前两届金像奖申报、评审过程中发现问题梳理经验,金像奖组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本届申报启事相关要求向大家进行解读说明,以便参评者准确理解与申报。

    问:制定“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的主要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文联有关文艺评奖的要求和中国摄影金像奖章程的条款,是金像奖申报启事制定的依据。金像奖申报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导向性、专业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问:与上届相比,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的奖项设置有何不同?

    答:根据中央和中国文联的要求,第十三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的奖项设置和数额与第十二届相同,不作改变,即三个子项总额不超过20名,其中纪实摄影类总额不超过9名,艺术摄影类总额不超过8名,商业摄影类总额不超过3名。

    问:如何理解申报启事中“参评纪实摄影类需提交摄影作品5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20-30幅)”的规定?

    答:一些摄影人对如何选送50幅纪实类作品不甚理解,担心选送作品不符合要求。为此,组委会办公室梳理了一下这条规定的几个层次,一是参评纪实类需要提交的摄影作品总数为50幅;二是50幅作品中必须有一组专题作品,且该组作品必须满足20-30幅的要求;三是扣除该组作品所占幅数,剩余的作品幅数,作者可以选择单幅或组照作品(1组或多组)。

    问:申报启事特别提示强调“纪实类参评者应同时提供申报作品的输出文件和相对应的原始文件”,这条如何理解?

    答:以往申报时,没有要求同时提交原始影像文件,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申报人没有认真仔细核对作品,最终发生申报作品违反启事规则,申报人与金像奖失之交臂的遗憾结果。此次提前要求提供原始文件,也是一种强调,希望申报人提高意识,无过失申报。

    根据以往经验,有的参评者提出:“由于年代久远,底片遗失,用当时底片冲印的照片扫描而成的电子数据可否作为原始文件?且这些照片均在当年的杂志等刊物上发表过。”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以上两个条件都不能作为照片未做修改的佐证。纪实摄影类参评者在选送作品时,务必确保作品相应的底片或原始电子数据完好保存。如果实在找不到原片,建议更换其他照片。

    大家都知道,因为作者对PS(特指后期制作)规范的认识问题,导致被取消相应资格的结果。所以,我们特别强调,所有报送纪实摄影类的参评者,一定要核实原始数据文件,一旦发生增加或删减画面内容的情况,即违反了申报启事的相关要求,将取消入选资格。

    问:本届“艺术摄影类”申报要求中,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更明确了创作者自由发挥的空间。而众所周知,艺术摄影类作品往往存在如何对待作品后期PS的问题,那么,对于同一平台上竞争的PS和非PS两种影像表达方式,如何更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呢?

    答:一直以来,这个问题的关注度很高,在金像奖的评审实践中,也做过一些探索。考虑到艺术摄影的丰富性及表现手段的独特性,在申报启事的“申报材料要求”一项中做了特别说明。即“参评此类的作品,如未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的,应在该幅作品的标题后标注‘直接呈现’字样”。目的是方便评委更及时准确地了解作品的创作表现形式,从而对作品给予恰当的评价。

    问:此次“商业摄影类”的参评条件说明,组委会是如何考虑的?

    答:我们希望通过更详细的界定,让参评者有更清晰的认识,方便作品选送。另外,所谓商业摄影,既要评判作品的艺术价值,也要考量作品的市场认可度,相比第十二届“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或商业机构认证”,本届更突出强调商业摄影市场价值的特点,要求“至少需有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

    问:“申报材料标准”里“特别提示”一项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中国摄影金像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摄影领域全国性最高个人成就奖。我们在每届评选工作结束后,都会对拟获奖人选的参评作品及材料进行公示。

    根据往届评选及公示阶段出现的情况,我们发现总有一些参评者本来有可能入选,但最终却与获奖失之交臂。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纪实摄影类拟获奖人选的全部作品,必须调取原始文件用作鉴定,但作者却无法提交,因此本届要求申报时即须提供原始文件;二是艺术、商业摄影类,因可以有更多创意、制作空间,容易发生采用他人影像素材的著作权问题;三是其他相关事宜,如拟获奖人选填写的登记表等材料存在欠缺或漏项等。因此,“特别提示”是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申报启事,避免遗憾事情发生。

    问:本届申报启事规定参评者需提供一篇2000—3000字的文稿,请具体解释一下?

    答:这个要求实际上体现的是明确量化标准。量化准确有利于参评者明确要求,也便于评委评审把握,减少歧义或异议发生。提醒参评者,提供的文稿不可少于2000字,也不能多于3000字。

    问:申报启事的“参评条件”中,“品行条件”这一项有什么涵义?

    答:中国摄影金像奖与中国摄协举办的许多品牌展览,比如全国影展、中国国际摄影艺术节展、全国农民大展等,以及全国性摄影行业的品牌展览都不同,中国摄影金像奖评选的对象是人,而不仅仅是作品,获奖者是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品行条件其实在评选中是对参评者“德”的考量,是评选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申报启事》中将“品行条件”单列为“参评条件”之一,主要是要求参评人在认真准备作品和其他材料的同时,也要把自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影像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和对时代、社会、人民所作的贡献、所取得的业绩体现出来。

    问:如何理解申报作品规格?

    答:金像奖对申报作品的规格有明确的要求,分为长方形照片和正方形照片。由于作品尺寸的选择是作者依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而成,不可能与矩形的尺寸规定严丝合缝,原则上一致即为合规。同时为了个性表达,作者也可能选择更加特别的呈现方式。因此,作品规格要求除了常规的矩形外,还作出了非常规比例照片的面积规定,目的是既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又给予参评者一定的表现空间。

    再次提示参评者,要按照申报启事规定制作作品,且不得装裱、不得粘连,否则将不予受理。

    问:金像奖申报的推荐途径有哪些?

    答:金像奖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参评者必须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推荐部门或单位还需要在参评者的申报表上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申报材料无效。

    在受理申报材料过程中发现,有个别参评者的推荐途径不符合要求,比较集中的问题是推荐单位为地市级(含)以下摄影家协会或摄影组织,而申报启事中明确规定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和全国性摄影社会组织才有推荐资格。

    最后,愿摄影家们积极申报,摘取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