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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浙江省第十八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截稿:2020年6月30日)

作者: 新时代摄影网
发布时间: 2020-03-18
浏览量: 953

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是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全省性综合摄影展览,是浙江省摄影水平与成就的重要展示,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七届,留下了一批历史价值高、社会影响大的精品佳作,推出了一批德艺双馨的摄影人才,为我省摄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

浙江省第十八届摄影艺术展览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两创”方针,为时代存照、为人民画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谱写浙江摄影事业新篇章。展览倡导摄影作品关注本土、专注当下,鼓励探索创新、真情实感、个性鲜明、风格多样,同时将推介一批有思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力的浙江摄影师。

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浙江籍或在浙江工作、学习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作品应为2018年5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丽水美术馆

协办单位:丽水市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网

二、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三、评审时间:2020年7月

四、展览地点时间:丽水美术馆(2020年9月)

五、征稿细则

(一)浙江省第十八届摄影艺术展览分为纪录(文献)、艺术、创意和商业、多媒体视频、摄影画册五大类,单设“青年组”。

1. 纪录(文献)类

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录类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投送纪录(文献)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8—12幅。

纪录(文献)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摄影师长期关注某一题材,用影像讲述浙江故事。本单元对拍摄时间没有限制,但至少须跨越3个年度。只征集组照作品,每件限20—30幅。

2. 艺术创作类

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3. 创意和商业类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业产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4. 多媒体类

融合静态影像、动态影像、音频、特效等多种手段而创作的视听作品。每部作品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短边不低于1080像素,画幅比例不限。

5. 摄影画册

指以图片为内容主题的摄影专著并于2018年后印制完成。正式出版物与手工书均可参评。

6. 单设青年组

年龄在14~34岁,在浙江工作、学习的青年摄影师,均可投送作品。投稿青年组作品不能重复投稿其他类别。

(二)参展人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组)别(青年组除外),每位投稿人不论选送几个类别,总数不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一件”)。

(三)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四)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五)投稿方式:本次展览只接受纸质作品投送参评,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正方形作品均为10寸;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单张打印长边不超过16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六)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徐肖冰杯中国纪实摄影大展、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中国创意摄影大展、全国青年摄影大展等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展览,历届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浙江纪实摄影大展中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七)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八)参展作品投稿,请寄杭州市建德路9号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信封上请注明“第十八届省展投稿作品”);联系电话:0571—87039017 陶将/张全明, 0571—87020617 李夏姗;邮箱:zjsx @vip.163.com;邮编:310006。参赛表格可直接复制也可至浙江文艺网(www.zjwenyi.cn)下载。

六、作品入选设置

(一)本届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30幅(组)左右。设:金质典藏作品8幅,银质珍藏作品12幅,铜质收藏作品20幅。

(二)“青年组”,入选作品约40幅(组)左右。设:金质典藏作品2幅,银质珍藏作品3幅,铜质收藏作品5幅。

(三)评委推荐作品,为体现求同存异的评选要求,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入选作品中推荐一幅(组)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作品。同时,展览将对组织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基层摄协给予表扬。

七、其他事项

(一)参评者应实名投稿。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纪录(文献)类入选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实行“一票否决”。艺术、创意和商业类作者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三)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四)入选展览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五)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浙江文艺网和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公众微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浙江文艺网和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公众微信平台上公布。

(六)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七)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下载:浙江省第十八届摄影艺术展览参赛表

参赛表填写示范(红字部分为填写示范,供参考)

 


 附件下载:浙江省第十八届摄影艺术展览参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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