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岭的会客厅•凤县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截稿日期:2020年1月31日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委员会
《大众摄影》杂志社
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凤县县委
凤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凤县县委宣传部
凤县文化和旅游局
双石铺镇人民政府
凤县地处秦岭南麓,嘉陵江源头,陕、甘、川三省交汇之地,是中国的最美小城,素有“秦岭明珠”、“秦蜀咽喉,汉北锁钥”之称,享有大秦岭的会客厅的美誉。曾是习仲勋等老一辈革命家发动两当兵变的策源地,是路易•艾黎、乔治•何克等国际友人开展中国工合运动的发祥地,也是杜鹏程《夜走灵官峡》的创作地和宝成铁路文化体验地,还是中国航天精神纪念地。2018年8月,凤县被确定为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
凤县地处南北自然分界线,总面积3187平方公里,总人口11万,辖9镇66个行政村。县情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是生态优美,旅游发达。全县森林覆盖率79.8%,野生动植物410多种,有绵延百公里“春赏绿、夏看花、秋品果、冬戏雪”的秦岭花谷和通天河、凤凰湖、紫柏山等三个4A景区、三个3A景区,日趋成熟的游客市场圈辐射周边300公里范围并不断向外扩大,是全省七个旅游示范县之一。康养旅游加速发展,乡村体验、养老养生等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丰禾山康养基地功能日益完善,投资30亿元的常青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基地项目签约落地。
二是资源富集,优势突出。已探明铅锌、黄金等金属和硅石等非金属矿藏100多种,是全国四大铅锌基地之一、陕西省黄金吨金县;全县高海拔地区年均风速在7.8米/秒以上,年均总日照时数1708小时,可再生能源蕴藏丰富;农业特色鲜明,是中国花椒之乡、全国最大的林麝人工驯养基地、陕西省山地苹果基地县;地域文化独特,以栈道文化和凤州八景为代表的凤文化底蕴深厚,以唱羌歌、跳羌舞、品羌宴、过羌年和《凤飞羌舞》巡演为代表的羌文化传承风生水起,以“两当起义”“工合运动”“宝成铁路建设”和“航天三线建设”为代表的红色人文资源开发潜力巨大,是中国藏羌彝文化走廊辐射区、中国羌族风情旅游名县、中国工合运动的发祥地。2015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举办的欢迎晚宴祝酒辞中,提到了工合运动的发祥地——陕西双石铺,为这段历史增添了最有力的注脚。
三是产业发达,工业坚实。全县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1户,东岭集团、龙源电力、陕西有色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相继落户投资凤县,工业贡献位列宝鸡市第三,占全市工业总量的六分之一。
近年来,凤县县委、县政府紧扣全面建设高品质幸福凤县的战略目标,立足绿色发展的经济强县、文明和谐的活力之区、生态宜居的幸福高地三大发展方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的新阶段。2009年以来,县域综合实力连续8年跻身陕西省“十强县”之列,先 后荣获了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旅游百强县、中国生态文化旅游强县、中国最美小城等诸多荣誉。2015年起,凤县连续四次荣获中国 “百佳深呼吸小城”荣誉称号,2017年又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中国林麝之乡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多项“国字号”荣誉。2018年再获“中国康养休闲旅游名县”称号。
征集内容:
征集拍摄陕西省凤县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民俗等摄影作品
入展设置:
100幅 稿酬各5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大众摄影》杂志社向入展投稿者进行给付,并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入展作品还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新媒体及合作平台“大众影廊”展示、推广的待遇。
投稿须知:
投稿地址: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895_1.html
大众摄影网内投稿区,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征稿规则:
1、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体裁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3、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 (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底),请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按时提供,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本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大众摄影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布入展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其合作媒体有权在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介绍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该等使用不意味着作品入选或拟入选。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